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街口投信再度吞罰單!金管會今(20)日通過對街口投信處分案,主要由於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辦理基金配售作業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因此金管會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繼日前裁罰60萬元之後,再度提出警告及處以120萬元罰鍰。近年來,街口投信頻頻遭罰,統計2020年至今不到3年時間,已經累計被罰522萬元,這也是同時期投信業累計裁罰金額最高紀錄。
此案是街口金科公司董事長胡亦嘉在2020年8月及10月至12月期間,2次辦理布蘭特原油正二期貨ETF涉及弊端。根據檢察官去(2022)年9月起訴書內容指出,街口投信並沒有將期貨基金公平配售給所有投資人,僅獨厚胡亦嘉的實質控制的相關帳戶,等於是「左手賣給右手」,不法獲利6,665萬元。
據瞭解,街口投信有2次出現配售不公,一次是2020年8月3日至8月20日期間,處理街口標普高盛布蘭特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申購,未公平對待所有投資人;另外在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進行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作業,也有不公狀況。第1次配售只配派2個法人100%,第2次是配售數量占各日總配售數量的30%至80%。
金管會表示,針對第1次配售不公,已先開罰60萬元,但隨後仍未依其所訂內部控制制度,與期貨信託基金的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15條規定,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因此第2次加重處罰120萬元,是第1次的2倍,而且是最低罰金的10倍。
胡亦嘉身兼街口金科和電子支付董事長,1人主導街口母子公司借貸,從2018年2月起近2年內,來回借貸高達20次,母公司給子公司的增資款又借回給母公司,形同「一套資本、兩家公司使用」。去(2022)年3月時,金管會曾對胡亦嘉祭出處分,停止執行董事職務1年。
原文出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