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涉嫌性騷知名網紅「耀樂」,被「耀樂」以一篇IG文全盤托出,訴說當年在16歲時被炎亞綸強迫性交的過程等,對此,炎快速發文回應,不過,此文不被外界認同,因為文中避重就輕,粉專「請說人話」指該道歉隻字未提,媒體人黃揚明看完後,直呼炎亞綸的聲明「非常聰明」,將可能的罪名減至最低。
曾獲十大傑出青年炎亞綸,遭到網紅「耀樂」的指控,在他只有16歲時,與炎交往過程,並且在第一次被強迫性交的過程,整個指控都讓炎亞綸陷入兒少法的罪嫌。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也在臉書轉貼兩人的貼文,並直言「炎亞綸非常聰明」,他表示,炎亞綸的文章強調是感情狀態,又稱影片外流是因送修手機導致,與自己無關,還說自己直到去年都與對方有友善互動,這樣非合意性交部分也無法提告,最後頂多揹一條拍攝未成年的性愛影片,也就是兒少性剝削罪名而已。
截至目前炎亞綸聲明發出數小時,已獲得10萬多個讚,數千名粉絲大喊加油,但也有網友大酸「文筆真好,當初力宏應該找你幫忙擬稿的」、「背後公關真的頂」、「兒少性剝削好像可以判7年」。 (圖說:炎亞綸聲明/圖片來源:炎亞綸 Aaron Yan臉書)
另外,粉專「請說人話」發文表示,炎亞綸的道歉聲明聲稱自己是戀愛腦,一旦進入一段感情就會失去自己,「說這件事是感情處理不好,說性愛影片外流他也受害者」,「讀完我只能說,炎亞綸的網路團隊真的很強大,狠甩朱學恆張鐵志黃子佼許傑輝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加害人集團好幾條街。」
他表示,炎亞綸的發文看似情感真摯,字裡行間充滿悔悟與煎熬,但其實東拉西扯、轉移焦點、避重就輕,該道歉的事隻字未提。然而仔細分析,耀樂跟炎亞綸當年是情侶關係沒錯,但不是交往期間幹過的爛事都可以用「感情處理不好」作為逃避藉口。劈腿、始亂終棄,那是私人感情問題沒錯;另外,手機送修導致性愛影片外流,也的確不能說是炎的錯。
「請說人話」指出,耀樂的指控文有3大重點,分別是炎在他睡覺時,不顧感受強行性交、偷拍性愛過程、恐嚇不能爆料,否則就找黑道處理等3點,「這三點不只是人品問題,更是法律問題」。
「請說人話」認為,如果耀樂所言有假,請炎亞綸捍衛自己,盡速澄清。若耀樂所言屬實,那這三個行為是「犯罪行為」,絕對不是用「偏差、扭曲、戀愛腦」這些抽象無害的字眼就能開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