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雇主因疏忽未為聘僱的外籍照護工進行定期健康檢查,結果被臺北市勞動局處以6萬元罰款,引發公眾對相關法令的關注。這位雇主,吳先生,每天忙於工作,又需照顧患病的93歲父親,由於過於忙碌,他忘記了為聘僱的外籍照護工A君安排定期的健康檢查。
▲ 一名雇主因忘記幫外籍照護工安排健康檢查而遭開罰(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臺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提醒,雇主聘僱外籍工作人員,如家庭幫傭、看護及產業工作等,必須按照就業服務法規定,於特定時間內為他們安排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告給衛生主管機關。否則,將根據法律規定,被罰款6萬元至30萬元,若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仍未辦理者,可能導致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被部分或全部廢止,這將對企業或家庭的人力需求產生重大影響。
根據勞動局的說明,外籍工作人員入國後3日內需完成入國健檢,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需進行定期健檢。如果外籍工人轉換雇主或聘僱許可生效日起已逾1年未接受健檢,則需要在聘僱許可生效日之次日起7日內辦理補充健檢。
▲ 勞動局提醒僱主記得按法規協助外籍照護工進行健康檢查(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寶華局長也特別提醒,雇主所委託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仲介)應善盡協助雇主辦理相關業務的責任。如果因為他們的失職,導致雇主未能及時完成聘僱的外籍工作人員的健康檢查,該機構也將根據就業服務法被處以罰款。
對於這些法規,勞動局提供了咨詢服務。雇主若對外籍工作人員的健康檢查期限不清楚,可撥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管科(電話02-23759800)查詢健檢期限。同時,也可以向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電話02-23381600)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56000)尋求相關就業服務的協助。
遵守健康檢查的規定對於確保外籍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和維護公眾衛生具有重要性。希望透過此次事件,能讓更多的雇主了解相關規定,並嚴格遵守,以避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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