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云湘(自由撰寫人)
『我來!我見!我征服!』蓋烏斯.尤利烏斯.凱撒,古羅馬共和國軍事統帥及政治家。
在俄烏衝突中,無人機成為了一種重要的武器,運用在情報、偵查和作戰等各方面均有顯著的戰果。作為低成本、低風險、高效率、多功能及機動性的消耗品,不僅使俄烏雙方從開戰到現在投入的無人機型號及數量,遠超過常規的需求,也可以從中看到無人機在這場軍事武裝衝突中的運用情況,已經成為現代戰爭中不可或缺的一種軍事裝備。
「無人機於戰時的主要運用」
作為一種不需要駕駛在機上操作的航空器,無人機可以通過遙控或自主飛行,執行各項軍事任務。其優勢在於它可以減少人員的傷亡風險,提高效率和靈活性;而缺點在於它可能受到敵方的干擾、攔截並遭到摧毀。以下是無人機在現代戰爭中主要運用的方式:
一、 情報、偵查和監視(ISR):
攜帶各式感測器(如攝像頭、雷達、紅外線等),並利用高空或低空飛行,以隱蔽或匿蹤的方式進行收集敵方的位置、動向、裝備及意圖等訊息,並將其回傳至指揮中心或友軍部隊,以利決策和作戰。
二、 電子作戰(EW):
結合電子攻擊(EA)、電子防護(EP)以及電子作戰支援(ES)等電戰作為,並利用其攜帶的電子系統設備(如干擾器、反制器等),對敵方的通訊、雷達、導航等電子系統進行干擾、欺騙、破壞或竊聽,藉以削弱敵方的指揮通訊能力和防空能力。同時也可對敵方的電子攻擊進行防禦或反制,以保護自身的安全和效能。
三、 攻擊(Strike):
攜帶各式致命武器(如導彈、炸彈、火箭彈等),對敵方的目標進行精確或區域性的打擊,以消滅或削弱敵方的戰鬥力。並可依預設的飛行路線或即時的目標指示,執行單次或多次的攻擊任務。
四、 敵方無人機的反制(Counter–UAS):
攜帶各式感測器和武器,對敵方的無人機進行搜索、識別、追蹤及摧毀,以防止敵方利用無人機對我方造成威脅或傷害。
「無人機在臺的發展建議」
在現代戰爭中的運用已成為一種不可或缺的作戰手段,無人機不僅可以提高作戰效果,也可以節省人力和物力。就重要程度而言,它不僅可以提升國防能力,亦可創造產業價值。然而,臺灣在無人機領域也面臨了一些挑戰,包括技術研發、國際合作、法規制定和敵我辨識等。因此,我們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 與友好國家、組織和公司的合作與交流,積極尋求與美、日等無人機先進國家的政府或軍方的合作機會,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並參與其他國家或民間公司的測試及比賽活動,藉此吸取經驗,以提升我國人才的知識與見聞,也可與其建立良好的關係。
二、 建立無人機的操作員訓練制度,制定相關法律條文和監督體系,以便管理執照登記及保險申請。同時,規範無人機的航行區域,及加強操作者對於航管空域協調及申請等法規認知。
三、 強化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提升無人機的性能和品質,並開發符合臺灣需求的各種型號和功能,以符合民防(如消防、警調、海巡等)及軍事(如對地支援作戰、海面及空中偵查巡邏、威脅區域情報偵蒐、電子作戰等)兩方面的環境需求。例如具有匿蹤性、高速度、高機動、遠航程等特性,以適應臺灣島嶼狹小、威脅多樣化的環境。
四、 提升對空中目標的敵我辨識偵測能力,建立起一個統一和快速的指揮體系,以便即時處理對我國的威脅。此外,需要研發多種能反制無人機的手段,以便根據不同情況和目標,選擇最合適的反制方式(如防空武器、電子戰設備、網路攻擊和自殺式無人機等)。
而臺灣(R.O.C Greater Taiwan)作為一個島國,每天面對來自中共的軍事壓力和挑釁,故國內發展和應用無人機已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面對無人機的發展和應用,我們不應該被動地等待或跟隨,而應該積極地主導或參與。
有著豐富的科技人才、創新能力和民主制度的臺灣,這些都是發展無人機產業的優勢和基礎。同時,友好的國際夥伴、多元的市場需求和嚴峻的安全威脅,也是發展的動力和契機。因此,臺灣應該把握住這個時代的潮流和機會,積極地發展和應用無人機,以創造更多的價值和貢獻。唯有這樣,才能有效地提升國防能力,保衛國家安全和主權。(照片取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