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名39歲薛姓男子109年間於中壢區酒後騎乘機車,經查獲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薛男僅繳納部分後即未續繳,交裁處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為落實政府公權力,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經扣押薛男的工作薪資,薛男的受雇公司配合桃園分署執行命令之執行,自去(111)年12月起開始扣薪3分之1,至今年6月初解繳最後一筆扣薪款項後,該件酒駕罰鍰全部清償。
至今年6月初解繳最後一筆扣薪款項後,該件酒駕罰鍰全部清償。圖:交裁處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薛男109年10月間在中壢區中北路二段路口酒後騎乘機車,經警方攔查酒測,因5年內酒精濃度超標第2次,遭交裁處裁罰9萬元,薛男向交裁處繳納5000元後未繼續繳納,交裁處遂於去年8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受理案件後通知薛男限期提出清償計畫,惟未獲回應,經調查薛男財產狀況,得知薛男受雇於大園區某家勞安公司後,旋即扣押薛男的薪資所得。事後,薛男致電桃園分署說,雖然老闆知道自己因酒駕案件被扣薪,但是沒有因此被公司為難,老闆反而鼓勵自己要勇敢面對,非常感謝公司願意給自己一次機會,公司將配合每月扣薪3分之1,直到該件酒駕罰鍰完全清償為止。薛男自去年12月起每月遭扣薪1萬5000餘元,迄至今年6月初公司將最後一筆扣薪款項解繳交裁處後,薛男的酒駕罰鍰終得全部徵起。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收到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心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或所得遭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