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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且遭通緝報假名|罪加一等得不償失

警政時報/謝榮浤 警政時報 2023.06.13 17:02
    警方還是從相片臉上的疤痕起疑,最後被警方識破,得不償失,又多了一項罪名遭移送。(圖/記者江雁武翻攝)

【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中市交通大隊第二中隊警員蔡翔凱、陳啟宏於日前巡邏勤務,於12時許查獲酒後駕車嫌疑人冒用他人身分,經警方識破後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移送地檢署偵辦。

本月6日中午,第二中隊警員蔡翔凱、陳啟宏擔服巡邏勤務,行經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見一男子騎乘重機車搖搖晃晃,靠近見該男臉色潮紅面露酒容且散發渾身酒氣。經執行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0.30MG/L,已逾標準值。警方查驗身分時,該名林姓駕駛表示自己未帶身分證件,提供證號讓警方查詢,警方帶回駐地查驗身分時,與警方系統上的國民身分證照片不盡相符。警方一再向林員詢問是否為所告知警方姓名本人,並告誡林員若謊報他人身分的後果,林員仍堅持自己的身分為林OO,警方為求慎重帶林員前往偵查隊捺印指紋,始發現該員的真實身分。該員真實身分因案遭通緝,被識破身分後除原本的酒後駕車被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外,另再加上偽造文書移送法辦。

林員表示知道自己遭通緝,所以才不敢報自己的身分,深怕住院的妻子無人照顧,才謊報弟弟的身分證字號。林員的如意算盤以為報弟弟的身分證,面容有些許相像,家中父母兄弟的資料也都一樣,可以順利回答警方的詢問,如此一來就可瞞騙警方安然度過,沒想到警方還是從相片臉上的疤痕起疑,最後被警方識破,得不償失,又多了一項罪名遭移送。

原始新聞來源 酒後駕車且遭通緝報假名|罪加一等得不償失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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