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南向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上午7時5分左右接獲通報,有1部自小客車起火燃燒,警消獲報立即前往現場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封閉外側車道及路肩處理火勢;陳姓(67歲)駕駛發現車子起火趕緊下車逃生,所幸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現場約在8點5分排除,後方車流並未回堵。
國道3號南向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上午發生自小客車起火燃燒事故。圖:讀者提供
陳姓(67歲)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67.4公里龍潭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陳男及時發現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後方車流未回堵,火勢於7時33分撲滅,8時5分現場排除,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桃園市消防局進一步鑑識。
國道3號南向67.4公里龍潭路段,11日上午發生自小客車起火燃燒事故。圖:讀者提供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