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趙靜姸/臺北報導】
為避免網路平台成為投資詐騙犯罪的溫床,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該條款規範了網路投資廣告的實名制要求。如果在廣告中出現知名公司董事長、政治人物或財經名人的照片和姓名,並創立臉書粉絲專頁,以教導投資並分享股市資訊,很有可能是詐騙的臉書專頁。
近期,刑事局注意到許多名人的身份被冒用,其中包括「柯文哲、季芹、蕭美琴、曹興誠、陳郁秀」等知名人士。在獲悉這一情報後,刑事局立即聯繫美商 Meta 公司,啟動綠色通道通報機制,並迅速將這些臉書專頁下架。截至昨(9)日,刑事局已移除了5,718個冒用名人名義的假投資粉絲專頁及廣告。
刑事局強調,詐騙犯常常將詐騙活動與時事議題結合。如果發現個人的名義被用來創立臉書假帳號(用於教導投資和分享股市資訊),除了提醒親友和民眾避免受騙外,也可以在臉書平台上進行檢舉。檢舉者將會收到檢舉結果通知。此外,民眾還可以上網到刑事局的「165全民防騙網」(https://165.npa.gov.tw/#/report/fraudAd/04)檢舉詐騙廣告。
刑事局也將持續追蹤案件的來源,追緝涉案者並追究其刑事責任。刑事局呼籲,投資者應透過合法管道獲取合理的利潤,切勿輕信網路上的股票推薦資訊。在使用臉書平台時,應留意是否有名人的帳號上標有藍色勾勾的認證標記。此外,切勿相信名人分享的高額獲利、穩賺不賠或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明顯不合理的投資管道。在遇到任何疑問時,請小心求證,以防詐騙。如有需要,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以獲得即時的查證與協助,以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