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於112年6月6日公布5月份辦理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專案成效,臺中市取締成效排名全國第二名。此外,為有效降低行人事故,中警配合警政署「自112年5月22日至6月5日止」規劃辦理「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專案,統計台中市111年前100大行人高發事故路口,分析個別路口肇因,強力執法為期2週的「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聚焦於行人高發事故路口,期能對症下藥有效降低行人事故傷亡。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並公布台中市前十大行人高發事故路口,提醒駕駛用路人行經路口應提高注意力,確實觀察路口動態,如遇有行人穿越路口,更應停下來讓行人優先通行。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經規劃警力於台中市前100大行人高發事故路口,針對造成行人交通事故的肇因(車不讓人、未依規定轉彎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目前統計執行2週成效,行人受傷事故件數已降低約4成,且統計今年度至5月31日,中市警已取締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違規計14,093件,本次配合警政署「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相信更能針對行人易發生事故路口對症下藥,有效地防制行人事故發生。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立法院於今年4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加重車輛不停讓行人罰則,最重可罰新台幣6000元;若導致行人重傷死亡,可吊銷駕駛執照。此外,交通部配合相關修法於5月26日預告將修正違規裁罰基準,多項交通違規加重罰則,包含小型車不停讓行人從新台幣3,600元起提高到6,000元,造成死傷最高可罰36,000元等,最快今年7月上路。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近期因行人安全事件備受關注,提升行人路權已成趨勢,行人是道路上最弱勢的族群,民眾駕駛車輛常因路口搶快、轉彎時視線遭車體A柱阻擋,致未注意或來不及注意路口行人動態,釀成嚴重交通事故,本局將持續著重「行人高發事故路口」交通安全宣導與執法,配合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輛不暫停讓行人違規,並且呼籲台中市民駕駛車輛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須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
原始新聞來源 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中市警成效全國第二倍受肯定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