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性騷擾及包庇案連環爆,民進黨祭出重懲,主席賴清德日前在中常會下令,對於性騷擾案,未來黨務主管如果知情不報或隱匿,一旦查證屬實,一律開除,永不任用。民眾表示,包庇者有時是讓性騷持續甚至擴大的主因,對於主席的作法十分肯定,當團體裡沒有狼的助力時,應該能夠停止性騷的情節。
民進黨日前召開中常會中,祕書長許立明黨務報告時針對「性平改善與性騷防治加強方案」草案說明。許立明說,這項草案的改善方向分別為「防治」及「救濟」;草案完成後,會提交中常會或中執會通過。
黨主席賴清德指出,黨接連爆發多起性騷擾及霸凌事件,他強調,如果黨務主管隱匿、知情不報,若查證屬實,一律開除,永不任用,情節嚴重移送法辦。且會把結果通知黨部其他單位、地方黨部,或當事人已轉任的政府單位,甚至公司,追究責任,這是零容忍處理原則。
行政院院本部及僑委會性別委員楊聰財表示,現行《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1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提出申訴。但許多人在被騷擾當下會驚恐害怕,不敢提出,他建議應比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將申訴期拉長至10年。
而在部分職場中,處理性平事件的員工本身就是性騷者,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導致受害者不敢吭聲。楊聰財建議,受害者仍可依管道提出申訴,只要是30人以上的公司,依規定都要成立性平調查委員會,若不照規定處理就會被罰。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針對職場部分,修法要加重對雇主的求償。民進黨立委范雲則表示,《性騷法》規範1年內就要申訴,希望修法能延長。
民進黨內性騷擾案連環爆,一名曾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服務處工作的女網友表示,她曾被志工拍臀性騷擾,當時的老闆說會告誡志工,但最終卻未獲抱歉,而顏若芳近期被採訪時喊「性騷擾零容忍」,也她感到相當諷刺。
受害者表示,指稱,她在議題服務處待過,事發當天她被叫去問話,卻在過程中感覺「被輕拍了一下臀部」,一瞬間嚇到無法動彈,又想說或許對方覺得只是教訓一下而已,直到有同事喊她去幫忙,才回神躲進廁所,但覺得太噁心就當場飆淚,而後回到座位,有看到紙條寫著「以後坐著講話,不要站著」,才讓他知道原來剛剛有人目擊整個過程,卻什麼事都不做,她一直忍著崩潰的情緒到下班,再打電話給寫紙條的女主管,結果女主管說,「人家也是把妳當小朋友啦,不要太在意。妳不能控制別人會做什麼事,只能保護好自己」。
事發後,顏若芳有打來電話,告訴她「我不會要妳不去在意,因為事情就是發生了」,並承諾會告誡那位志工並要求道歉,只是最好一直到她離開,都沒有得到一句抱歉,甚至被反過來要求,要對那位志工有禮貌、主動打招呼。如今顏若芳受訪時喊「性騷擾、職場霸凌絕對零容忍,調查結果出來請黨中央務必嚴懲」實在感到很諷刺,質疑「當時的她沒做到零容忍,未來能否做到?」。
對此顏若芳表示「這大概是五、六年前的事,雖然當時我告訴受害者不必容忍,也曾要求志工道歉,但是處理結果顯然有不足之處,造成受害同仁的陰影,對此我深自檢討並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