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昨(6)日晚間,台南市政府前南島路停車場及周邊停放的車輛,前擋風玻璃被夾上傳單,內容指東區大東夜市將於112年8月到期,攤商們要自求多福,傳單署名「居民自救聯盟」。台南市政府回應駁斥,「錯誤資訊,與事實不符」。
傳單內容指出,「台南市市場處表示,大東夜市為政府用地,依法不能作為夜市,且目前尚未取得合法設置許可。都市計畫法明訂且據內政部營建屬函釋「機關用地」,為公共設施用地之一種,依法僅縣政府機關作指定用途之使用。
傳單內容更指控,大東夜市就亂源,違停一堆、行人無視紅綠燈一堆問題,且大東夜市根本是特權使用機關用地。這種違法亂紀、癱瘓交通、枉顧人命、視公眾權益如糞土,請還我們居民一個乾淨、安寧、舒適的居住環境,請主管機關正視維護市民的居住正義;傳單上還附上多張照片,寫著「大東夜市違法亂紀現況」。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局長陳柏誠指出,大東夜市所在土地由台南市(持分6585/10000)及市農會共同持有,因市府尚未完全取得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得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
有傳言政府默許土地長期違法作為夜市使用,乃錯誤資訊,特此澄清說明。另外,為保障市民朋友至合法場域消費之權益,市府也正積極輔導各家夜市申請合法設置,目前大東夜市已送件申請審核中。
本案土地112年8月31日租期屆至後,如市府各機關有公用需求,基於公地公用原則,將移由需求機關使用,並由需求機關與共有人市農會研商共有土地使用事宜。
如市府各機關暫無明確用途,為提高市有土地使用價值,市府將與市農會協議分管,並就所管部分依現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下辦理公開標租,以有效活化市有土地,增加市庫收入。
台南市市場處處長陳豪吉表示,大東夜市是台南既有知名夜市,一直以來深受觀光客喜愛,市府也持續努力輔導,希望該夜市自治會能申請設置許可,期間除了柔性的勸導外,市府也同步進行稽查,促使該夜市取得許可。
大東夜市今(112)年初提出申請設置許可計劃書,市場處於3月初進行聯合審查,審查會上各局處對於所主管之業務皆提出意見,要求自治會需兼顧夜市營業時間的交通安全、車輛停車引導、攤商油煙防制、噪音管制、消防安全防護等,並請自治會針對意見提出相關因應作為,待自治會回覆意見後,再進行後續的審查流程。
台南市市場處輔導業者依規定申請攤販集中場相關作業,並依規定稽查裁罰,督促業者儘速完成合法設置,一切依申請流程進行,將持續輔導夜市取得合法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