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112年6月3日2時50分許,前鎮分局獲報前鎮區一心一路與光華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到場查處
。
是自小客車駕駛蔡男(35歲)於一心一路西向東行駛,於左轉光華二路時,自撞路邊停車格內之自小客車,該車被推向前再與另一部自小客後車尾發生碰撞。
經酒測蔡男有酒精反應,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偵辦,並依規定掣單舉發。
前鎮分局呼籲,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內各餐飲、娛樂場所周邊等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時)段,實施機動巡邏、攔檢取締工作,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
。
呼籲市民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酒後絕不開車,以確保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
圖文由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