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樹旺/社會報導 推行路口停讓行人,拒絕「行人地獄」,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5月31日配合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共同參與「基隆及新北七區運輸單位響應路口停讓安全宣示大會」,期能型塑基隆地區優良路口停讓駕駛文化,提升地區整體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正式修法,未禮讓行人罰鍰將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危險駕駛的超速也由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時速40公里,罰鍰上限也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2分之1。 希望此次「基隆地區運輸單位響應路口停讓安全宣示大會」,經由所有參加的公、民營運輸單位與會人員共同宣示「路口停看聽、安全有保障、車輛慢看停、行人優先行」,將本活動作為起頭,持續共同努力提升及保障路口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