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分局受邀至斗煥坪營區,向軍人及參訪小學生宣導行人及車輛行經路口時,所需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識。(頭份分局提供)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頭份警分局受邀至斗煥坪營區,向軍人及參訪小學生宣導行人及車輛行經路口時,所需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識,期間雙方互動輕鬆融洽,使軍人及參訪小學生對於路口安全的注意事項也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並表示希望警方常來斗煥坪營區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頭份警分局指出,今年1月至(5月29日),分局轄內因車輛於路口未禮讓行人所發生交通事故計20件,且所發生案件均為A2類以上之交通事故,由於行人在道路上是相對較弱勢的用路人,其通行安全應給予較高的保障與維護,在此呼籲行人過馬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並穿著亮色衣服及反光背心,路段中勿任意穿越,並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另為加強汽車駕駛人於路口禮讓行人的駕駛觀念,頭份警分局從5月1日起採不定時、不定點於重要路口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等交通違規,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另行人係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汽車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