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軾子
民進黨女黨工被性騷擾,民進黨企圖冷處理,賴清德甚至在逃不掉、躲不了、輿論嘩然之後,才被迫心不甘情不願「虛情假意」道歉!可見民進黨對性平等的蔑視與輕縱,已然到了昧著良知的雙重標準,令人不齒!
也難怪民進黨黨內的立委、官員們,一大堆養小三的、養姘頭的、帶女秘書去賓館的、在辦公室搞女記者的、公然與女黨工同居的、嫖妓的⋯⋯,如過江之鯽,卻個個依然不動如山,繼續好官我自為之。
幾年前的范雲委員「疑似」被陳雪生性騷擾事件?眾所周知,鐵一般的事實,當國會強力動員表決之戰時,各政黨委員為了各自立場,在議場衝撞,絕對的免不了會有肢體碰觸,勢所難免。
陳雪生體重120公斤,肚子前凸,在衝撞過程中,當然會不小心碰觸到其他委員身體。在法律上,這個叫做「並無犯意但與有過失」的行為。按刑法第12條之規定,可阻卻違法,白話文的說法,就是不構成犯罪。
可惜的是,當時陳雪生委員的助理群中,缺乏有處理危機能力的人。在一群無知的鄉親鼓噪下「絕不道歉」。再加上陳雪生愛開玩笑,口直心快的個性而失言。才造成後來接二連三的各種訴訟,委實可惜,但最後法院認定陳雪生並不構成性騷擾的犯行,還給陳雪生清白。
今天民進黨女黨工被性騷擾,民進黨上上下下都噤若寒蟬,不知所措。范雲也不敢挺身而出,嚴厲譴責民進黨中央的處理不夠明快和鄉愿。準此,范雲是該為那次的「疑似被性騷擾」事件,向陳雪生鄭重道歉!否則,范雲就是人格分裂的三流政客,毫無是非黑白觀,更缺乏道德勇氣,很不齒!(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那次「疑被性騷」?范雲應向陳雪生道歉!/吳軾子〉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