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富益報導)新興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於5月30日3時25分在自立二路與六合二路口執行巡邏勤務,見一自小客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遂上前攔查,自小客駕駛配合查詢資料時,副駕駛座的王男(19歲)神情緊張眼神閃爍,想不到經查竟為高雄地檢署112年5月17日所發布的詐欺通緝犯。
經了解,原來王嫌剛聚餐結束,因有飲酒便請同事開車載其返家,不料因同事違規逆向行駛遇警攔查,害王嫌通緝身分曝光;王嫌表示因未居住於戶籍地,所以都沒有收到地檢署通知,不知自己會再次遭通緝,並非有意逃避傳訊,也允諾下次會再注意地檢署通知,員警當場告知男子三項權利後依通緝犯逮捕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
圖說:駕駛逆向行駛遭攔,害乘客友人遭上銬。(高雄市新興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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