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體育署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16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以形成正向運動消費循環,帶動產業發展。今(112)年符合領券資格者為今年滿16歲至22歲的青年族群,即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出生,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青年族群可把握難得的機會,自下(6)月1日上午10時起開始領券使用,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讓運動成為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今年的青春動滋券領取及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23時59分59秒截止。
青春動滋券可用來看比賽。示意圖:資料照
體育署說明,青春動滋券是採用電子錢包,沒有發行實體券。領取方式請上動滋網點選「立即領取」,填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E-mail後,該系統比對戶籍資料之年齡資格無誤後,即可獲取QRcode及付款碼。
體育署提及,青春動滋券是採線上電子錢包,抵用不限次數,不足額須自付差額。可以截圖或列印QRcode及付款碼,於領券當日臨櫃消費時出示QRcode或線上平台消費時輸入付款碼使用,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上動滋網進行領券,以避免所領取之QR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體育署提醒,使用青春動滋券不需出示證件,只需要於消費抵用時,告知或自行輸入身分證號末四碼,即可確認抵用。但應由本人使用。現場消費抵用動滋券時,除出示QRcode掃描外,店員會詢問登記者或由消費者自行輸入登記者身分證號末四碼,以確認抵用。
體育署說明,動滋券1.0適用「添裝備」、「做運動」、「看比賽」類別,其中94%抵用經費使用於「添裝備」類別;動滋券 2.0適用範圍調整為「做運動」、「看比賽」類別,透過政策引導,大幅提升「做運動」、「看比賽」抵用比例,已獲致相當成效。青春動滋券延續動滋券2.0措施,使用範圍聚焦「做運動」、「看比賽」。「做運動」包括運動中心、健身房、游泳池、球場、球館、保齡球館、打擊練習場、卡丁車場等入場券;「看比賽」涵蓋職棒、職籃、排球、足球、壘球、射箭等觀賽票券,此外路跑、鐵人三項、自行車、游泳、水域運動、登山健行、溯溪、攀岩等活動賽事報名費用與運動教育、訓練等相關課程費用,皆屬青春動滋券適用範圍。
體育署提到,將透過跨部會及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宣傳,以運動為元素,結合地方創生、遊程等進行異業結合,持續增加合作店家,提供偏鄉民眾多元消費抵用機會。亦鼓勵結合運動遊程的運動旅遊業者及合法安全的戶外探索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者及協會成為合作店家,共同擴增運動產業規模。
體育署表示,期待所有青年朋友能利用青春動滋券享受運動及比賽的樂趣,讓運動成為伴隨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如有任何疑問,可上「動滋網」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58洽詢。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