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賓報導)男子一早騎車出門為吃魚肚粥,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檢盤查發現其酒駕,經呼氣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遭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112年5月28日7時許,一名陳姓男子(62歲)在五甲一路上騎乘機車,當警方面逆向及闖紅燈違規,巡邏員警遂上前攔查,發現其身上散發出濃厚酒氣。陳男兩度辯稱自己沒有喝酒,警方一詢問其外出原因,陳男告知自己有吃魚肚粥當早餐的習慣才外出購買,接著就大方承認自己是昨晚有喝高粱,令警方也傻眼。
警方依規定現場對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果然超過法定標準值。陳男無奈表示為了自己吃魚肚粥的習慣,才會一早騎車出門,沒想到酒精未完全退去,大嘆『沒吃到還要走法院』,警方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危及自己與他人安全,如有飲酒情形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圖說:男子一早騎車出門為吃魚肚粥,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檢盤查發現其酒駕。(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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