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一名65歲的蕭姓男子,一週前曾因酒駕遭到警方依法送辦。然而,他在5月23日17時左右,又因酒後駕駛自己的小貨車在同一個地點被警方查獲,其酒測值為0.76毫克,超出法定標準值。當場,警方將其逮捕,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曾國展、賴重允表示,他們當時正在巡邏勤務,行經小港區孔宅六街與孔宅一街路口時,發現一部自小貨車行車速度異常緩慢,攔查時發現該駕駛正是上週警方曾經攔查過的酒駕犯。因與前次攔查地點相同,蕭男起初不願意配合酒測,並要求警方放過他,但警方最終還是將其逮捕。蕭男自稱當日中午喝了一瓶保力達,因為覺得工作地離住處不遠,未請親友載他,也沒有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所以酒後仍然駕車回家,沒想到又被警方查獲,現在他懊悔不已。
這樣的行為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也危及了他人的安全。警方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酒後開車,以免發生悲劇。
小港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損人害己千萬不可為,飲酒後切勿駕駛車輛,如有開車需求請找代駕或搭乘計程車,以維護行車安全,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圖/ 小港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