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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家子女發聲:賴母非人球!「身分證2度被註銷」2361字怒揭恩怨

eNews新聞網/陳怡穎 2023.05.26 14:13

台中一位名下擁有5至12億不動產身家的賴姓高中生,日前和夏姓地政士辦理同婚登記,卻在2小時後墜樓身亡,賴母出面為兒子討公道,事件震撼社會,卻也讓賴家內部不少秘辛曝光於人前。從中國嫁來台灣的賴母(陳姓婦人)驚傳是「人球」,滯台多年無法領取身分證,移民署則回應表示,過去曾兩度嘗試協助陳婦返陸,但因為沒有合法證件、需要照顧兒子、疫情影響,導致她至今仍滯留台灣。對此賴家阿公的4名子女,也就是賴姓高中生父親的兄弟姊妹今(26日)發出長達2361字的聯合聲明駁斥,表示賴母曾2度「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身分證,後來才因故被註銷。

新聞圖片

▲台中身懷5億以上財產的高中生墜樓案震驚各界。(示意圖/Shutterstock)

賴家四位子女表示,他們雖對近期曝光的一連串事情感到震驚,但因為與賴姓高中生母子無實際往來,所以之前並未作出回應。然而對於最近賴母律師團聲稱她現為「無國籍者」,正積極申請身份證,對此「賴家阿嬤情緒再生波瀾,這已再度挑起我們家多年來最深沈的痛苦」。

賴家人表示,賴姓高中生母親在台已二十幾年,曾兩次取得台灣身份證,但皆因特定原因被註銷。首次,賴姓高中生母親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照顧未成年子女為由取得身份證,但因賴姓高中生非賴家二兒子(賴母丈夫,賴姓高中生名義上的父親)所生,無親子關係,因此撤銷。第二次時由賴家阿公認養賴姓高中生,並再次以照顧未成年子女為由申請定居,但又被撤銷。至今賴姓高中生母親未能取得台灣身份證。

聲明中亦揭露,賴姓高中生母親曾為取得身份證,使賴家阿公起訴與賴家阿嬤離婚,但因賴家阿公自己出軌,在法庭上敗訴,此舉未能成功。而當賴姓高中生滿18歲,賴姓高中生母親即將被驅逐出境時,賴家阿公再次試圖協助其申請身份證,但由於賴母有多項竊盜前科,申請失敗。他們強調,賴姓高中生母親因兩次不正當手段取得台灣地區身份證,經主管機關查明後,偷走婆婆的財產,竊取家裡的金飾等多起案件,被當地警察局多次傳喚,卻始終不願面對自己的問題,反而透過律師團與媒體操弄事實,把一切都推到賴家阿嬤身上,試圖甩鍋讓賴家阿嬤承擔所有責任。

這些年來,賴家阿嬤一直努力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始終無法突破陳婦的壓制。賴姓阿嬤的情況,足以讓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感到無法忍受。她在內心深處,承受著比任何人都要深重的痛苦。賴家人誠心呼籲賴姓高中生母親能夠停止所有的傷害,讓賴家阿嬤得到安寧。賴家四位子女認為,賴姓阿公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行為已經超出了道德的底線,他們將堅決維護賴家阿嬤的權益,並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行為進行嚴正的司法訴訟,希望公平公正的法律可以帶來公正的判決。

賴家子女聲明:

我們是賴姓阿公的四位子女事件發生至今,我們雖感震驚,但因我們賴家阿嬤這邊與賴姓高中生母子本無往來,所以一直未做任何聲明與回應。但當我們全家人於5月21日在新聞中看到賴姓高中生的律師團聲稱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的身份是人球,已經積極幫她申請身份證時,賴家阿嬤情緒再生波瀾,這已再度挑起我們家多年來最深沈的痛苦,所以決定以投書的方式為我們的母親(賴家阿嬤)說幾句公道話。

賴姓高中生母親身份何來人球之說,賴姓高中生母親在台二十幾年,曾取得台灣身份證兩次,但兩次都被註銷。至今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及身份證的原因如下:

第一次:賴姓高中生母親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以其台灣地區之配偶即賴家二兒子於97年2月間死亡,須在台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即賴姓高中生為由,依兩岸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民國97年8月第一次拿到身份證,但因賴姓高中生非賴姓高中生母親與配偶所生,即與賴家二兒子確認無親子關係後,於民國97年10月依行政法117條規定,註銷其戶籍及中華民國護照。

第二次:當第一次身份證被註銷後,賴姓阿公辦理認養賴姓高中生,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同樣以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需在台灣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為由,申請定居,進而再次申請到身份證。賴家阿嬤不服,申請復查,因此賴姓高中生母親被內政部以同樣理由,於民國100年3月再次被撤銷戶籍登記。 之後就一直只能以撫養幼兒的名義居留在臺灣。

再後來,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了想再次取得台灣身份證,於104年間由賴姓阿公對賴家阿嬤提起離婚訴訟,要替賴姓高中生母親騰出配偶位置以好辦理身份證。但因賴姓阿公自己出軌在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阿公敗訴,以至於此次亦未成功取得辦理身份證的資格。

直到最近,賴姓高中生年滿18歲,賴姓高中生母親已無居留台灣的理由即將被驅逐出境,賴姓阿公再次想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結果因賴姓高中生母親有多項竊盜前科(有立案案號 )拿不到良民證,因此申請失敗。賴姓阿公一氣之下,於兩個多月前打電話來辱罵、恐嚇賴家阿嬤,都是因為賴家阿嬤阻擾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還揚言要拿槍打死賴家阿嬤,令賴家阿嬤心生惶恐,再為此申請保護令。

賴姓高中生母親前後兩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台灣地區之身份證,經主管機關查明後,撤銷其取得台灣身份之處分,該撤銷之處分亦經最高行政法院肯認,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何至今在兩岸皆無身份,其主因在於在兩次被撤銷台灣身份證時,其故意不申請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究竟心態為何?我們不得而知,但變人球確實是她自己故意造成的。如果說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處境叫做「可憐」,那麼請問,賴家阿嬤的處境又該用什麼來形容?

賴姓阿公當初不顧全家人的反對,先後兩次自印尼及大陸替賴家二兒子(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娶回外籍新娘。結果第二任外籍新娘(即賴姓高中生母親)與賴姓阿公亂倫通姦,還把全家人趕出去。 當賴家阿嬤發現通姦實情後,賴家阿嬤為了家庭和諧,同家人曾與賴姓高中生母親商量,給她一筆錢請她回中國,但賴姓高中生母親開口要兩千萬!試問,二十幾年前,賴家除了阿公,賴家子女都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誰拿得出來兩千萬?說到底,是賴姓高中生母親自己不願意取得中國的戶籍,其留在臺灣地區無非是覬覦當初從賴家二兒子不當取得大批不動產之所有權。

賴家財產是賴家阿嬤陪著賴姓阿公辛苦三十幾年,一點一滴打拼出來的,理應一半財產屬於賴家阿嬤的!那為何數十筆賴家二兒子名下不動產,賴家阿嬤沒得到任何一筆?而全數到了賴姓高中生身上? 因賴姓高中生的五億財產均為不當贈與!賴家財產在很早以前賴姓阿公就多數登記在賴家二兒子名下,因為二兒子是中度智障,無處理財產之能力,所以都由身為監護人的賴姓阿公管理。

當時,賴家一家人被趕出去後,因賴家二兒子的監護權在賴姓阿公身上,所以無法帶走。後因賴家阿嬤發現賴姓阿公把二兒子的財產贈與給賴姓高中生後,以賴姓阿公身為二兒子的監護人,卻做出損壞受監護人利益為由,上法院告爭取監護人官司,結果成功爭取到二兒子的監護權,把賴家二兒子接過來同住。 但因二兒子不久即肝癌逝世,賴家阿嬤即以二兒子女兒監護人的身份,打官司要討回賴家阿公不當贈與給賴姓高中生的財產。誰知賴姓阿公找到二兒子的前妻(即二兒子女兒之生母)出來主張孫女不該告阿公為由,撤銷訴訟,以至於要不回那些不當贈與。

日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主張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是無國籍者、是人球,所以不適用「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只能繼承200萬的限制!按該律師團邏輯來講,如果一個大陸人與台灣人結婚,在未取得身份證時,台灣配偶過世,那大陸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大陸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 當初設此條款的用意何在?今後,會有多少大陸配偶效倣,鑽法律漏洞?

現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姓高中生母親喪子可憐的人設,訴諸悲情,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試問,賴姓高中生母親來台灣二十年期間,除與公公通姦生子,奪取賴家二兒子名下之數億元財產,多起竊盜案件等傷風敗俗之行為外,其有對賴家或臺灣這片土地做出任何善意之行為嗎?

其二十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媳婦將婆婆逐出家門,與公公通姦生子及同居,這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是非公道在哪? 一個亂倫小三,搞到我們家妻離子散,還生個兒子來拿走賴家多數財產,現在兒子過世,想要繼承取得全部遺產,還想拿身份證,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這數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

賴家四位子女在此作以上聲明後,將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賴家阿嬤年事已高,經不起折騰,煩請媒體記者們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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