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董寶明報導】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告,石綿列為一級致癌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公告拆除後之石綿建材廢棄物為有害廢棄物,應交由合法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業者代為清理處理,不得任意丟棄與棄置,違反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考量現行民間處理石綿廢棄物價格高昂,為減輕民眾清運處理石綿建材廢棄物之負擔,澎湖縣政府環保局112年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爭取相關預算予以補助,只要符合住宅類建物且非營業用或違章建築者,即可補助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之費用。
環保局說明,因石綿具有絕緣、絕熱、隔音、耐高溫、耐酸鹼、耐腐蝕和耐磨等特性,因此早期被廣泛的應用在建築建材,常見於老舊屋舍、車庫、倉庫、廠房、禽畜舍、農舍等建物屋頂之石棉瓦、波狀石綿浪板等。澎湖縣環保局為協助家戶清運處理汰換之石綿屋瓦建材,於4月起派員進行澎湖縣內含石綿建材建築物實地調查工作及屋主宣導作業,並開放民眾電話或現場申請補助。民眾所屬住宅類建物之屋頂,若有石棉瓦、波狀石綿浪板需汰換,可把握機會向本局申請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減輕石綿瓦廢棄物清除處理負擔費用。
環保局提醒,石綿之危害主要來自吸入有致癌風險之含石綿纖維,一般含有石綿成分之建材,若不去破壞它的結構,原則上不會健康造成影響。如民眾有石綿建材拆除需求時,建議可委託合法營造業或拆除業者拆除處理,並依據內政部「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做好拆除石綿應有之防塵措施、施工人員防護裝備、施工前勘查、石綿拆除作業及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規定,避免造成環境危害。如有其它疑義,可洽澎湖縣環保局(06)9221778轉206洽詢,或至環保署「石綿危害資訊專區」查詢。(圖/澎湖縣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