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近日常有民眾持槍或非法架設網具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案,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任意獵捕野生動物恐觸法,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並呼籲大家珍愛野生動物,維護生態多樣性。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民眾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恐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另日前民眾頻舉報有人持槍或非法架設鳥網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之行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最高亦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李建裕說,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處分相當重,嚴重者得坐牢,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人類應該與野生動物和平共存,唯有善待鳥類,才可能善待人類,懂得學習與野生動物和諧共處,以免觸法送辦,又傷荷包。
農業局說,野生動物進入繁殖季節或生存棲地遭受破壞,容易變得焦躁、不安,發生人與野生動物衝突;非法架設鳥網及射殺野生動物等方式都是不智行為,都可能觸法而受罰;誘食野生動物容易讓野生動物將人類當成行動食物庫,失去覓食能力,亦恐構成騷擾或虐待之罪責,甚至遭受野生動物攻擊。
農業局建議,民眾於頂樓設置三角布旗、亮片、驅鳥器,防治野生動物停棲;換裝隔音氣密窗降低夜鷹啼音干擾,都是友善野生動物作法;呼籲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秉持5不1要「不接觸、不餵食、不凝視、不挑釁、不攜帶食物、要保持距離」等原則,學習與野生動物和平共處才是「自保」之道。(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