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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維新觀點》黃天牧應下台!

優傳媒/ 2023.05.25 04:55

網路P2P的金融詐騙犯罪,主管機關權金管會卻仍拒絕行使公權力;充分顯示民進黨執政的腐敗、無能、沒擔當。而且與惡的距離如此接近。蔡英文、賴清德應該要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立即下台負責。(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5月1日爆發im.B違法吸金25億元。被指為詐騙集團的「不動產債權借貸媒合平台im.b」涉及詐騙5千多位投資人。

 

公司內部高管主動坦承95%債權是假的,重複將債權上架,卻無實質債務人。而所發的利息、傭金是以後金補前金的方式維持,是典型的龐氏騙局。也是網路版的「鴻源投資案」再現。而台北地檢署於5月6日也以違反銀行法等偵辦,主嫌原名曾耀鋒(化名為曾國緯)、曾銘祥(曾父)、張淑芳(曾女友)、潘志亮、張繼億等五人被收押。另外三人交保。

 

一、「不動產債權借貸媒合平台im.b」是什麼?

根據報導,主嫌曾耀鋒是四海幫海鐵堂成員,因涉及重利、詐欺、妨害自由三種罪行,早已通緝中。卻化名曾國緯繼續行騙。

 

「不動產債權借貸媒合平台im.b」的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即正式成立,從事不動產二胎債權借貸媒合服務。透過網路平台號召投資人把錢投入二胎抵押借款債權,並媒合有二胎抵押借款需求的借款人。然後再給予投資人保証相對優厚的利息,年化報酬率6%~15.96%都有。而且im.b標榜「不動產作為抵押品」,讓投資人以為有不動產第二胎抵押權保障而卸下心防。

 

而P2P(Peer-to-Peer Lending)的借貸平台,過去在中國大陸曾經蓬勃發展,並且於2015年達到顛峰,估計最高曾有3500家P2P網貸平台。中國的網貸市場債務一度高達2000億美元,相當約6.2兆新台幣,結果2018年發生債務危機。2018年出現問題的P2P平台共有1282家。472家企業涉案金額超億元,其中涉案金額在5億元及以上的有30家,大量投資者受害。

 

結果在中國大陸爆發的網貸危機,現在就在台灣活生生上演,甚至是以詐騙的方式上演!

 

二、詐騙集團與民進黨的粘巴達:

主嫌曾耀鋒深知行銷之道,除了先利用名電視主播盛竹如拍攝宣傳影片代言(但盛竹如否認),之後更透過宜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牽線認識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並利用此關係邀請綠營高層包含鄭文燦、黃偉哲、林佳龍、蘇嘉全、陳家欽等人出席公司或基金會相關活動,營造雄厚政商關係。

 

而且曾耀鋒還將自己包裝為建商,是透過銷售建案致富,這也讓政治人物卸下心防,尤其建商是許多政治人物的募款來源,政治人物有建商的邀約更是趨之若鶩,陳歐珀更利用主嫌的房屋作為服務處利用,被視為與主嫌有相當深厚的關係,這也是陳歐珀被各界針對、被迫放棄連任的主因!

 

三、金管會公布的P2P五不原則:

金管會認為P2P目前不是金融監理法令所規範之特許業務,而提供相關服務之平台業者,亦非金管會監理之金融機構;不過,P2P並非無法可管,業者必須遵守下列「五不原則」,只要逾越、就涉及觸法。

 

(一)業者提供撮合金錢借貸契約服務,不得涉及發行有價證券、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

(二)提供借貸款項代理收付服務,不得涉及收受存款或儲值款項等行為。

(三)提供資訊蒐集、資訊揭露、信用評等、資訊交換等服務,應符合個資法規定。

(四)提供債權催收服務,不得有不當之催收或以騷擾方法催收債務等。

(五)其他相關作業,不得有廣告不實或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法令規定之行為。

 

而此次im.b違法吸金,公司內部高管主動坦承95%債權是假的,或重複將債權上架,卻無實質債務人。而所發的利息、傭金是以後金補前金的方式維持,是典型的龐氏騙局。顯然已經踰越P2P的五大原則。但金管會卻不聞不問。

 

四、金管會跑到哪裡了?

由於im.B利用網路科技P2P的模式吸金模式,不但95%沒有真正的貸款人,而且保證投資人可以獲得年利息6-15.96%的收入,可以說是網路版的「鴻源投資」模式「違法吸金」,依銀行法第29-1條規定:「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而構成違反銀行法第125條之罪責。為什麼已經八年了,主管機關金管會毫無作為,對於這些假藉P2P金融科技違法吸金的業者,從未查核其是否違法銀行法等相關犯罪行為?還同意其參加金融科技展,誤導民眾認為這是合法的行為?

 

金管會銀行局也聲稱 P2P 權責在經濟部商業司、並非金管會的主管業務;而經濟部商業司則聲明金融借貸放款不屬於經濟部權責範疇。二個部會互推皮球。不過銀行法第19條規定主管機關是金管會。而且從2018至今,已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質詢要求金管會納管此類活動,金管會仍未積極採取行動。

 

由於主管機關不作為,也容易造成政治人物無法判斷該吸金是否違法?並進而背書壯大其聲勢。所以作為主管機關的金管會應負起最大的責任。

 

可是事件發生到現在,行政院及總統府對金管會毫無處分,也不負任何責任?整個政府機關真的非常麻木!

 

五、黃天牧應下台!

在行政院成立打詐國家辦公室之際,而im.B吸金詐騙、政商勾結,更凸顯行政院及金管會縱容網路P2P的金融詐騙犯罪。實在是非常諷刺!

 

而主管機關權金管會,卻仍拒絕行使公權力;充分顯示民進黨執政的腐敗、無能、沒擔當。而且與惡的距離如此接近。蔡英文、賴清德應該要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立即下台負責。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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