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在高雄掀起「直播主之亂」大鬧高雄治安的直播主連千毅,因組織犯罪、槍砲等罪被判刑7年,以及得易科罰金的恐嚇等罪判1年徒刑,連千毅上訴高雄高分院被駁回,最高法院今(25)日駁回連的上訴,維持徒刑7年原判確定,最高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連千毅是108年間和寵物店業者鄭又仁網路結怨,雙方陣營在高雄大鬧治安,引發一連串槍擊、恐嚇滋事案件,引發警政署高層震怒,掃蕩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堂口,連千毅等27人則陸續被起訴、判刑。
判決指出,連千毅在105年成立蘭庭國際,吸收多人加入太陽會高雄分會,以高雄市鼓山二路的倉庫為直播及幫派活動據點,連是分會實際主持人,但由謝育全暫任高雄分會會長,楊姓、黎姓男子分別擔任副分會長。
108年9月連千毅不滿女網友在網路批評他所售的精品,指示鍾姓手下在臉書發文嗆聲;同月17日凌晨1時22分許,寵物店老闆鄭又仁不滿連千毅作風,駕車前往其直播倉庫叫囂,持刀械毀損直播倉庫鐵門電鈴、監視器設備等。雙方在17日到19日間發生多起衝突,包括傷人、砸車、砸店。
之後雙方雖一度言和,惟言和後仍有人透過網路群組集結至直播倉庫挑釁,後來對方於警方在直播倉庫外守望時開車衝撞直播倉庫之大門,連千毅、謝育全等人認為對方出爾反爾而心生不滿,於9月19日凌晨推由搶手,在連千毅、謝育全之指揮授意下對寵物店開槍,並以手機錄影。
高雄地院一審109年依主持犯罪組織罪,將連千毅判刑3年半,依非法持有槍枝罪判刑4年、併科罰金10萬元,合併應執行7年,另依2件強制罪、毀損罪各判處可易科罰金的4月、6月徒刑、拘役55日,合併為1年。
連千毅接連上訴二、三審都被駁回,判刑7年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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