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高雄發生城中城大火後,因為該大樓沒有管委會,導致長年沒有做消防安檢,引發輿論譁然。內政部隨後研擬,認定11樓以上之公寓大廈若有危險之虞,將強制設立管委會。台中市議員陳文政23日質疑,7樓以下老公寓的數量與居住率遠高於11樓以上建物,且公安事件頻傳,若採用內政部認定的標準,恐置民眾居住安全於險境,籲市府以「輔導」方式先行補強。
台中市現有公寓大樓超過7500棟,都發局指出,目前針對複合式老舊大樓建物,市府持續透過加強公安稽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成立都市更新專責機構,加強公寓大廈管理、改善設施設備、結構補強等整建維護措施、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方式,加速老舊建築物重建,提升建築物安全性能。
台中市議會23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文政質詢指出,中央認定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的標準,竟然是用雲梯車可達高度而訂在11樓,根本是活在雲端的想法,完全不了解實際情況。陳文政說,台中較早開發的區域,如北區中區西區等,7樓以下老公寓密度可能不輸台北市,且幾乎都住滿人。近年來住宅火警,老舊公寓發生的比例也居高不下,為了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市府應以7樓以下老公寓為優先輔導對象。
陳文政建議,可參考台北市的做法,直接寄發消防安檢輔導通知,給老舊公寓的所有權人。一開始一定會遇遇到民眾反彈,認為要多花錢、不然就罰錢。但台北在派專人協助、以「輔導優先」的情況下,民眾配合度很高,短時間也是完成近6000棟的申報。
陳文政強調,更重要的是,在消防輔導過程中,主動將「住警器補助」、「輔導成立管委會」、「老屋健檢」、「修繕補助」等資源帶入,讓各局處的資源橫向連結,深入推廣,台中市老屋安全提升就能「一站式補足」。
消防局表示,為維護市民居安,市府去年動用第二預備金1000萬元購置約4萬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針對低收入戶、弱勢族群、獨居老人等高危險族群場所優先補助安裝;另也動支第二預備金100萬元購置滅火器,優先協助屋齡超過40年的5樓老舊建築物,提升及早偵知火災及初期滅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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