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派出所一台巡邏車本(5)月17日下午14時26分許,行經楊梅區中山路與秀才路口時,突然跨越到對向車道,被指違規逆向。對此,楊梅警分局回應,因前方自小貨車突然停下,向左側閃避前方車輛,才跨越到對向車道趕赴現場。
警車被指違規逆向。圖:讀者提供
楊梅派出所副所長陳品純表示,經調查當時員警接獲桃園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案件,需警方趕赴到現場會同。
陳品純說明,當警車行經中山路與秀才路口時,當時燈號為綠燈狀態,因前方自小貨車突然停下,於是才會向左側閃避前方車輛,因此跨越到對向車道趕赴現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