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22 15:58:31)隨著大環境的變化,近年臺商紛紛調整中國大陸產能,並陸續思考如何處分中國大陸廠房,由於直接處分廠房不動產的稅負太重,臺商多是以處分股權方式間接處分不動產。
由於臺商找買家多需要房地產仲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提醒臺商與中國大陸不動產仲介簽約,有四個不要:
一、不要找自己惹不起的仲介 有些有地方勢力的非專業仲介,本業並非不動產仲介,但是憑其當地政商關係與權力,會讓一些臺商誤以為找他們比較容易尋找買家,不過,一旦與其產生利益上的衝突,反而會陷入更麻煩的處境。
二、不要簽獨家約 「黑心仲介聯手投機客」的事情哪裡都會發生,自保之道就是不要把自己的路給綁死了,某些仲介標榜「簽獨家約才會全心全意投入資源幫你賣」都只是話術,多幾家仲介彼此競爭才更有效率。
三、不要沒收到買方價款就先付佣金 如果交易完成,支付佣金是天經地義,但若交易還沒完成,只要付了部分佣金,那就等於你只跟這個仲介介紹來的買家交易,否則支付的佣金就打水漂了。因此,除非已經收到買方的價款,否則千萬不要支付佣金。
四、不要請仲介負責交易安全 不動產仲介的工作就是負責找買方,股權交易安全程序太過複雜,一般仲介不可能勝任,更不用談仲介本身的利益與交易安全相衝突,試問哪一個仲介會跟你說「這個買家其實我跟他不熟,你要小心他之後不付錢」。
惡意買家通常來自於仲介,或甚至就是仲介本身,很多臺商對不動產價格其實沒有精準概念,這時就可能被仲介影響最終出售價格,中國大陸仲介慣例一般只跟賣方收佣金,但若能幫買方砍價一定程度,就可能再從買方取得更高比例的獎金;此外,仲介佣金行情從成交價的1%-3%都很常見,但不良仲介可能想賺的不只是這種「蠅頭小利」,而是當惡意買家只花10%訂金就將目標公司股權騙到手後卻不用付的另外那90%。建議賣方應該多找有信譽的仲介公司。
此外,段士良提醒臺商特別注意,由於臺商的財務資料多有些稅務敏感性,而交易前買方一定要取得公司的財務資料作盡職調查,有些具財務背景的仲介會以「臺商提供的財務資料瑕疵」為由,要求降價以賺取買方提供的價差佣金,甚至威脅只能賣給他找來的買方,否則暗示會將公司資料交給稅局,段士良呼籲臺商提供財務資料前務必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