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今(112)年針對岡山、仁武、鳳山及林園地區駕駛人易闖紅燈且發生交通事故的8處路口首度採用租賃方式建置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除節省行政資源,也增加路口闖紅燈照相執法設備、提高易肇事路口執法涵蓋範圍,期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
經多次現地會勘後擇定8處駕駛人易肇事之路口,建置「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測照設備,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5日止為宣導期,112年5月26日起正式執法取締。執法地點分別如下:
一、「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仁愛之家前東向西)」。
二、「仁武區高楠公路/八德二路(北向南)」。
三、「仁武區澄觀路二段/水管路三段 (北向南)」。
四、「仁武區鳳仁路/澄觀路(南向北)」。
五、「鳳山區鳳松路/曹謹路/博愛路」(北向南)。
六、「大寮區鳳林三路/萬丹路(北向南)」。
七、「大寮區大寮路(188市道)/和發路(機車道東向西)」。
八、「林園區鳳林路二段與林園北路(北向南)」。
警方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勿違規行駛。高市警局建置「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非以取締為目的,主要為導正駕駛人錯誤的行車觀念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