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20 18:08:42)三重區5月1日清晨4時許,一名50歲男性倒臥家中呈現無意識、無呼吸、無脈搏OHCA症狀。家屬立即撥打119報案,並由119(高級救護技術員)線上指導家屬施作DA-CPR逾5分鐘,待救護人員到場接力執行高品質、AED、插管及給藥等急救處置,於現場救護恢復生命徵象(ROSC),家屬成功從死神手中奪回家人寶貴的生命,送往台北市新光醫院。
侯友宜市長上任以來,將提升本市市民緊急救護品質視為重要政策,消防局持續推廣DA-CPR(Dispatcher-Assisted CPR線上指導報案民眾在救護車到達前進行心肺復甦術),然在推廣DA-CPR時,常常遇到報案者於OHCA緊急狀況下處於慌亂狀態,且在顧慮法律責任下沒有意願伸出援手,而錯失搶救黃金時間。消防局呼籲依緊急醫療救護法14之2條之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危險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緊急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因此報案者於確認患者為OHCA(無意識、無呼吸、無脈搏),儘管未曾接觸過CPR,仍可依法進行急救,配合119線上指導CPR,大幅度提升患者存活的機會。
消防局李清安局長表示,近年來消防局為了提升本市OHCA患者存活率投入相關資源,包含行動急診室(MER)、高階救護機動支援隊(EMT-P+)、消防車運送AED(PUA)等。本次能成功及時從死神手中搶回一條寶貴生命,得益於119線上指導員、家屬目擊者及院後醫療照護協力串起生命之鏈。未來將持續推動優質消防服務,使市民朋友能安居樂業在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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