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警方巡邏發現男子前一秒還在道路上正常騎乘機車行駛,下一秒看到車就停到路邊快步要走進一旁超商,警方上前攔查問到酒味要實施酒測,男子當場拒絕,但員警告知相關權利罰則後,男子竟說「我問我爸一下」警方傻眼仍開立拒測罰單,並將其機車移置保管。
112年5月17日18時許,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所長施東祈、警員謝承樺巡邏行經明鳳山區明鳳三路時,發現洪姓男子(28歲)前一秒還邊騎機車邊吸菸,一看見警方卻立即停到一旁欲走進路旁超商。
警方察覺有異上前盤查,一靠近就聞到洪男身上濃厚酒氣,當洪男對感知器輕輕吹氣後,感知器隨即亮起紅燈,警方詢問:「你有喝喔?」洪男見此情況才向警方坦承有飲酒情
事。
原來洪男就是知道自己有喝酒,欲躲避警方盤查才想躲進超商內,不料此舉反而引起警方注意。
員警隨即要求洪男配合接受酒精濃度檢測,惟洪男自知酒測不會過當場拒絕,不願配合警方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經警方告知相關權利及罰則後,男子竟然還說「我打電話問我爸一下」讓員警當場傻眼,警方當場開立新台幣十八萬元的拒測罰單,並將洪男所騎乘的機車移置保管。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酒醉上路害人害己,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拒絕酒測,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切勿以身試法。
圖文由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