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針對桃園航空城開發案拆遷戶,面臨有限徵收補償金無法在工料上漲下重蓋家園問題,市議員游吾和市政總質詢時指出,航空城開發案土地隨市價上漲,但地上物每年因營建物價指數升高,地上物賠償卻出現落差,要求張善政市長應「依法行政」比照新北市依中央物價指數公告依法調整。將評點由12.2元提升至14.8元之可行性,若無法增加配地比,建請市府可將安置街廓轉為價金賠償,並妥善規劃大配地。張善政市長答詢表示,航空城議題涉及中央部分,市府會與中央積極溝通,並尊重中央的最後決定。
游吾和議員表示,航空城開發區段徵收,市府在92年時的評點計值是用 8.4元為基準點,以新北市為例,早在111年就已調整為16.6元,桃園市還是12.2元。
在108年,議會曾依法召開研討會,游吾和議員說,桃園的「評點計值」是參考新北市,當時在多數議員同意下提出14.8元的修正案送請市府做調整,但後來市府卻調為12.1元。他認為桃園市的評點計值是以「人治調整」不是「依法調整」。建議張善政市長,要「依法行政」調漲評點計值,照顧這些徵收戶。
游吾和議員另建議,在113年10月搬走的徵收戶有無15%扶助金適用?以及安置戶重建是否補助20%重建補助金及換算基準、補償對象等;也希望拆遷戶的自拆獎勵金50%能提前發放,讓徵收戶無須先貸款即可重建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