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獲報於112年5月18日3時許在三民區建興橫巷口發生糾紛案,警方快打部隊立即馳赴現場處置,發現袁姓男子(30歲)與詹姓女子(21歲)、李姓男子(26歲)、李姓男子(27歲)在三民區禮明路93巷內商討車輛毀損問題。
經了解發現,袁男欲追求詹女,發現詹女下班後搭乘其友人李姓男子車輛離去,袁男即駕車尾隨,李男過程中發現後,欲釐清對方意圖,反尾隨袁男車輛
。
致袁男行駛到建興橫巷內,因窄巷倒車不慎自撞路旁電桿,李男誤以為袁男欲倒車衝撞,故夥同乘客李男持路邊石頭砸毀袁男車輛玻璃,造成玻璃破碎,後始知袁男是認識的友人,雙方均無肢體衝突或受傷
。
警方獲報到場雙方已至禮明路93巷內商討車輛毀損問題,雖暫不提告,惟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全案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誤觸法網,警方絕對強力執法勿枉勿縱,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圖文由三民第二分局民族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