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18 09:51:39)水漾森林因景色優美,早已成為熱門的登山路線,但遊客蜂擁而至的結果,衍生環境髒亂及協作業者占用營地等爭議,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特別於5月17日召開座談會,督促協作業者應依森林法規定,勿占用營地並應妥善維護環境整潔,會中並分享臺東林區管理處管理戒茂斯營地的經驗,與會的業者都表達可全力配合辦理,最後更共同簽署水漾森林環境維護公約,宣誓公私協力共同維持山林清淨的決心。
水漾森林是因921大地震,造成嘉義石鼓盤溪上游的河道受阻而形成的堰塞湖,枯木立在湖中的夢幻奇景成為熱門的登山路線,尤其假期人潮眾多,日前有山友反映水漾森林被商業協作搭八成滿的帳篷及於水源處洗滌污染水體等問題,嘉義林管處17日召開座談會,告知協作業者依森林法第五十一條第1項規定占用林地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43條規定森林區域內擅自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座談會也分享友處管理戒茂斯營地經驗,如協作業者仍有占用營地及堆積廢棄物,該處依森林法或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嘉義林管處請協作業者應約束所屬工作人員,宿營完畢後務必於當日將裝備收妥帶下山,勿長期占用營地或將裝備堆置在附近林地內,且應將垃圾及廚餘帶下山,不得有堆積廢棄物或於水域清洗鍋碗餐具等污染環境水體之行為。此外協作業者也建議可於水漾地區尋覓適宜地點增設生態廁所,林管處也允諾積極辦理。
嘉義林管處呼籲山友從事登山活動要注意自身的登山安全,遵守無痕山林七大準則,包括尊重其他使用者,不污染環境,把廚餘及垃圾帶下山,共同維護優美乾淨的山林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