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基於維護行車安全,排氣量逾250cc的大型重型機車,除了環保機關通知定期排氣檢驗外,還需比照汽車辦理定期檢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大型重型機車,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二次,車主若未依行照上載明的檢驗期限完成驗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車輛定期檢驗僅需攜帶行車執照,並確認車輛強制險有效期具30日以上,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為避免逾期檢驗遭罰,歡迎善用監理服務網簡訊通知功能,只要上網主動登記車主手機號碼及電郵,系統就會即時發送各項監理通知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