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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人民的納稅錢,財政部豈能凖許公股金控亂搞?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3.05.16 03:40

古芳瑜/業務助理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揭露,在立法院決議取消公股銀行董總房屋津貼後,公股銀行董總卻「巧立名目」改成業務津貼每個月繼續領,董事長職都可以月領10萬,一年最高者可領到120萬,且津貼攸關董總們另一筆退職金的點數,有津貼計算後也可再多領退職金。

以上訊息實讓我們老百姓不勝唏噓,光是董總津貼,是很多基層的勞工們望塵莫及的,不怪王鴻薇立委批評公股銀行董總貪婪無度、巧取豪奪,一毛錢都不肯不拿,真的太貪心。也不禁令人質疑財政部凖許公股金控亂搞默認嗎?還是習以為常?畢竟查稅獎金財政部國稅局不也是改為「作業要點』繼續發放?

2003年朱星羽等163位聯名的立委,提出廢除第二款承辦人員的獎金,當時沒有通過;2004年,廖本煙等55位立委聯名提案,在第一款增列「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2004年兩案因為民意強烈支持,三讀通過。為了平息廣大民怨,包括警政、海關等也自刪獎金。

然廢掉獎金之後,獎金卻從檯面轉成地下化, 2008年財政部自行訂定「作業要點」,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死灰復燃,年年編列超過上億元預算。獎金死灰復燃,人民卻九死一生,稅災問題越來越嚴重,台灣民主法治仍變質為「人治」!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台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從200190)年189萬件到2019108)年1104萬件、2020年更高達1,431件,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會遇到欠稅欠費的問題,試問人民豈愛欠稅?這裡的欠稅欠費案件難道沒有因為獎金而造成的冤案?

過去曾有檢舉達人,獎金一年就賺進70萬上下,說起來的確比上班好賺,不然我們財政部國稅局為何抱著獎金不放?每年還要編列1.3億的稅務獎金?(而且職等愈高領愈多),前監察院長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僅二年多,就有千萬的查稅獎金,他因為不忍領這種錢財而全部分給同仁。反觀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被質詢時,卻大言不慚地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現任彰化銀行董事長的凌忠嫄,曾經是北市國稅局局長,她就曾到校園用獎金利誘學生當眼線來檢舉逃漏稅,最高可得480萬檢舉獎金,可見檢舉獎金真好賺。也對應了王鴻薇立委批評公股銀行董總貪婪無度、巧取豪奪,一毛錢都不肯不拿,真的太貪心。

為避免官員的心毒禍國殃民,不管公股銀行董總把房屋津貼巧立名目改成「業務津貼」,或是財政部自行訂定「作業要點」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死灰復燃,既已廢除怎可巧立名目?財政部豈能凖許公股金控亂搞?畢竟關係到人民的納稅錢,財政部不可不慎之!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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