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十全路派出所員警,於5月11日1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於民族一路發現陳姓男子(47歲)邊騎乘機車,不僅手持香菸還違規紅燈右轉,員警立馬上前攔查。
陳男見狀心虛加速逃逸,差點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機車,警方攔下即聞到陳男身上散發濃濃酒氣,當場對其施以酒測,果真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將其帶返所偵辦。
經了解,陳男加上這一次已經是第4次酒駕遭查獲,查獲的當天,陳男是在中午吃飯時喝了高粱, 然後隨即就再趕往下午易服社會勞動役的途中,未料竟因違規遭警攔查
。
因爲才剛喝完高粱酒,心虛就加速逃逸,差點不慎撞上停等紅燈的機車,他自知法網難逃,只能乖乖配合實施酒測,果然酒測值高於法定標準值,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偵辦。
另陳男騎機車紅燈右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2項規定(處600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又手持香菸騎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第3項規定(處600元罰鍰),本分局均一併予以開單告發。
三民第一分局表示,酒駕新制於111年3月31日上路,屢次酒駕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第2次累犯者,駕駛機車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罰鍰12萬元。
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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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
三民第一分局將持續針對轄區酒駕熱時、熱點路段,規劃路檢、巡邏勤務,加強取締告發,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應恪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原則,以保障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圖文由三民第一分局十全路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