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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到了修但幾勒  南市安平警宣導行人文化

CNMA新聞聯合網/ 2023.05.13 08:00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
 

提升民眾行駛車輛停讓行人觀念及維護路口安全,南市警自5月10日起至6月10日止,為期1個月執行「路口車輛未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安平警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重點違規項目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項目,規劃安平區行人交通流量大路口及時段,加強執法取締,確保行人交通安全。截至目前,共計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計11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計8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計399件及道路障礙計7件,上述各項違規共計4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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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5月9日前往建平里關懷據點宣導「非號誌化路口」及「行人路權」,跟民眾說明路口交會,誰先誰後,讓民眾了解「如何判斷幹、支道」、「無劃分幹、支道,行經路口優先順序」、「人、車行經路口優先順序」及「防禦駕駛」等交通觀念,使用圖示說明及問答,並播放交通事故影片,藉由互動讓民眾更加了解交通安全知識,透過實際事故案例加深民眾對於用路防禦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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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分局長王子雄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車輛行經路口時須「慢看停」,行人行經路口時則須「停看聽」,共同營造「停讓」文化,建立安心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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