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66快速道路往東,金陵路欲上匝道處發現一輛黑色休旅車私自裝設警示燈、蜂鳴器,沿途跨越雙白線危險行駛,且不斷超車、變換車道,行徑囂張,影片曝光後,平鎮分局交通分隊表示,將於受理檢舉後依法舉發。
據了解,當時車流大,黑色休旅車駕駛為了快速通過,沿途閃著警示燈,鳴放峰鳴器,直接跨越雙白線,不斷往前超車行駛,囂張行徑被一旁的車輛駕駛錄下,休旅車若違規屬實,恐怕將會吃上多張上千元罰單。
平鎮交通分隊小隊長黃啟文表示,經檢視採證影片,該車擅自裝設警示燈及蜂鳴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2款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另違規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部分,依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將於受理檢舉後依法舉發。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