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搖頭:「你覺得這樣有比較省嗎?」
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於112年5月2日17時許,接獲薛姓女車主(55歲)報案稱其停放於鳳山區誠義路的機車因鑰匙未拔而遭竊,損失約新台幣3萬元左右
。
警方受理後積極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騎自行車前來將被害人機車竊走,員警比對犯嫌特徵查出方姓男子(32歲)涉有重嫌,他偷完機車後一路向北逃逸,行經台南、嘉義、雲林多個縣市後到彰化,研判方男應是返回彰化住處躲藏。
考量車主無車可用的不便,5月8日13時許
,成功所員警直奔彰化縣大城鄉循線查緝到方男,方男坦承「就是我偷的」,並當場交付竊得機車1部及鑰匙1把。
他表示之前來高雄工作做防水工程,因臨時工性質不久失業後沒有收入,也沒有車資返回彰化家中,才在行經鳳山區誠義路時臨時起義偷走鑰匙未拔機車。
方男竊車後還向友人借500元加油錢,花了5個多小時,騎了170多公里路程才返回彰化家中,勞財勞心的偷車沒想到過沒幾天就被高雄警方逮捕,警方詢後依竊盜罪嫌將方男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外出停車時,應將愛車停放於光線明亮之處所,即使只暫停前去購物,那怕只是幾分鐘,請將引擎熄火並將機車鑰匙取下,秉持「鑰匙帶著走、機車偷不走」觀念,才是防竊的不二法門。
圖文由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