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警方追查腳踏車竊案,經民眾指
認,竊嫌就在旁邊
,立即上前盤查,途中還遇學童大喊「警察杯杯辛苦了」,竊嫌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於112年5月5日7時許
,受理王男(52歲)報案,稱其停放在新康街上的腳踏車遭竊,損失新臺幣約1,000元。警員李尚縉、邱筠婷於當日11時許前往現場周遭查訪,遇熱心民眾指不遠處一男子「那個人有偷腳踏車」
。
經員警詢問確認後,立即上前準備盤查,一位路過的學童還為警方加油打氣
,警方在新富路上詢問該閒逛的男子對腳踏車竊案是否知情
。
該邱姓男子(55歲)見警方已找上門,坦承因為自己剛剛騎腳踏車,看到王男腳踏車未上鎖,想要換好一點的,才一時起貪念以車換車偷騎走,邱男亦帶警方前往一旁放置腳踏車的地點,警方查扣後發還予王男,4小時內偵破竊案,詢問後將邱男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罪,民眾勿因一時貪念,讓自己的人生留下汙點,而民眾停放腳踏車時應確實上鎖,才能避免遭到有心人士覬覦,進而發生偷竊案件,「防竊作得好,財產有得保」。
圖文由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