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曼林/台中報導】
台中市沙鹿區大同街許男長期占用道路擺設水果攤妨礙交通,中市警清水分局自3月至今接獲110報案紀錄,共計17次,期間經警方多次勸導、並舉發共4件,許男經警方多次勸導,依舊堆置妨礙交通之物。
清水分局昨(4)日16時41分再度發現許男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時,即上前往勸導。17時20分再次前往,許男依舊未改善,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1款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依法舉發。
昨(4)日18時13分許清水分局員警在執行道路障礙清除完畢之餘,預騎乘警用機車離去之際,遭該攤位攤商許女(66年次)徒手推執勤員警之左手手臂(未受傷),現場即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該員逮捕帶返所偵辦,全案依妨害公務移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