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112年5月2日18時許,高雄市前鎮分局獲報前鎮區中山四路北上慢車道發生交通事故,經交通分隊員警趕赴現場查處,初步了解
,係72歲林姓女騎士於中山四路慢車道南往北直行行駛
。
疑似因閃避路中掉落之安全帽自摔
,林姓女騎士全身多處傷送小港醫院,無生命危險,無酒駕情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1項7款規定:「附載坐人、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及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
。
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本起交通事故
,警方依規定測繪,並調閱監視器畫面
,追查肇事逃逸車輛及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圖文由高雄前鎮分局交通分隊
提供。
交通警察大隊前鎮分隊,分隊長 吳致緯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