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街派出所員警於5月1日17時許,獲報三民區南華路某店內發生糾紛,員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在查證黎男(33歲)身分時,黎男表現相當緊張不自然,還疑似謊報哥哥身分證號,員警察覺相片與黎男長相差甚多而直覺不單純
。
繼續深入查證其戶內同住人口,發現黎男可能謊報哥哥身分,便告知要帶返所按捺指紋驗,黎男見事跡即將敗露,下樓梯時不禁心虛腿軟跪地,返所後即承認他是高雄地檢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經瞭解,員警盤查黎男身分時,他立即熟捻地背出哥哥的身分證號碼,然而證號所顯示的照片與本人差異很大,但黎男仍堅稱以前相片與現在本人長相有差距是理所當然。
就在這僵持過程中,員警心生一計告知需配合按捺指印來釐清,黎男就更加緊張了。
此時,前來載送黎男的長明所副所長林國華,恰巧是曾經處理過黎男案件的員警,員警一見面便喊出他的綽號「小黎」,他當下震驚一下,面對事跡即將敗露,黎男於下樓梯過程突然心虛嚇到腿軟下跪
。
返所後對於員警詢問,他發現紙包不住火,心防卸下主動說出自己是身揹3條毒品通緝的真實身分,因為必須入獄服刑3年,才會謊報哥哥身分躲避盤查。
黎男萬萬想不到因為一場糾紛,讓他身分曝光狼狽遭逮捕收場,後續仍要面對3年刑期,全案訊後黎男解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與法院通知在期限內到案服刑,逃避司法偵查與法律責任,並無法解決事情,法網恢恢終究難逃,警方會嚴正執法並持續主動發掘不法分子,以維社會治安。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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