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自112年5月份起規劃辦理「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據統計縣內致人死傷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路口人車交會複雜,易發生交通事故,故警方於5月1日執行首日動員6個分局及交通警察隊,規劃於縣內多事故及多違規路口等其他重要路口,加強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執行首日取締總計191件。
警方統計今年雲林縣1至4月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共計有233件,較去年同期17件,增加216件,可見執法強度已顯著增加,又經修法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新臺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罰則加重但違規行為仍層出不窮,顯見強化民眾守法觀念之重要性。
雲林縣警局呼籲,為洗刷行人地獄臭名,維護行人安全,警方藉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方式強化民眾守法觀念,亦配合多元管道及站上路口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提升車輛駕駛人守法及互相禮讓的觀念。
圖說:雲林警方為擺脫「行人地獄」罵名,配合警政署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勤務,亦強化宣導作為,建立用路人禮讓觀念。(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