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查獲一名通緝犯,警方於巡簽治安要點時,發現民眾獨自在外趴睡,為擔心其安全及身體狀況,主動詢問是否身體有狀況,卻意外發現其具有通緝身分,確認後依法移送偵辦。
4月30日22時39分,北屯派出所員警歐彥成與于台芳於軍榮一街某超商巡簽巡邏表,巡簽時查看四周環境是否有可疑人事物,注意到ㄧ名女子獨自趴睡在超商外的桌子上。時值深夜,警方擔心女子人身安全,亦慮及其趴在桌上是否身體不適,因此前往關心查看。
警方喚醒女子後,詢問其身體狀況,女子向員警表示自己沒事,只是趴在桌上休息一下。警方向其確認身分,不料一查之下發現這名孫姓女子(70年次)竟遭通緝。為慎重起見,歐、于兩員向所內值班同仁再行確認,確定孫女已由法院判決,為臺中地檢署所發佈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緝犯後,向孫女表示其涉及刑事案件,需與警方一同返所處理。孫女亦心知肚明,故也十分配合員警返所,警方依規定將其帶返所偵辦後移送。
第五分局分局長陳松寅嘉許同仁勤務認真進而查獲通緝犯,十分落實勤務,對社會治安有卓著的貢獻。警方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會持續打擊犯罪和維護治安,使人民有一個優質、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