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陳允得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為取締車輛改裝製造噪音擾寧案件,自112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規劃防制危險駕車(飆車)專案,依民眾反映易發生競速改裝噪音路段(世賢路二段、北港路、友愛路、八德路、博愛路二段、新民路及大雅路、吳鳳南路、南京路等),會同市政府環保局、嘉義市監理站,擇適當地段實施定點「環、監、警」聯合稽查勤務,並鎖定疾速行駛、非法改裝(頭燈、尾燈、排氣管及高音喇叭等)及高音量車輛,主動攔檢取締並於現場實施檢測告發,以維護市民行車安全與寧靜生活環境。
統計111年度計告發違規改裝、噪音車輛計379件,通報監理、環保機關通知車主辦理臨時檢驗(測)計1,210部,市政府環保局經檢測音量超標及未到檢汽機車計134部,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處以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
車體、電氣設備不當改裝,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除危及自己並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警察局局長陳炯旭表示,少數愛玩車的汽機車駕駛,都想讓車子更酷、更炫,但不當改裝排氣管、引擎或是超速及重催油門等駕駛行為製造出高噪音,儼然成為道路上公害,嚴重影響環境安寧,警察局將積極結合監理、環保機關共同執法,有效遏止高噪音飆速行駛改裝車輛,以維大眾交通安全與安寧生活環境。籲請行車「不超速、不無照、不改裝」,共同營造「全齡共享,世代宜居」安全幸福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