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思 台南市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擺脫「行人地獄」惡名,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車執法專案」自112年5月1日起規劃大執法工作,本次專案執法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4項。 新營警察分局特別在大執法首日,許副分局長特率交通組、民治派出所、中山路派出所及分局志工等在新營區中山路圓環,以手持交通宣導牌面,並輔以大聲公等方式,對行經路口之行人、機車及汽車等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希藉由這種方式加深用路人交通安全觀念。 新營分局分局長顏勤峰提醒駕駛人,汽、機車或慢車臨近行人穿越道,無論直行或轉彎,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且汽車前懸或機、慢車前輪進入行穿道上,因而廹使行人停步或讓道者,即構成違規;在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的路口,亦有自人行道或路段沿延伸對應的隱形行穿道存在,駕駛人仍須注意四周行人動態,隨時做好停讓的準備。 另行人穿越道路時請記得安全五字口訣「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行」,且儘量靠路邊行走;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應尊重行人路權優先,注意前方狀況,減速慢行,尤其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岔路口務必減速並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寧可多一分留神,避免造成雙方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