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樹旺/社會報導 基警第二分局正濱派出所於4月11日,接獲蔣姓女子報案,其於10日晚間在正濱路一停車場遭四隻犬隻吠叫,男性飼主還驅使犬隻攻擊蔣女,蔣女受到驚嚇所幸並未受傷。 警方表示,員警得知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當時四隻狗均未繫牽繩,另訪查週邊住戶後發現其中2隻狗飼主為陳姓男子,另2隻為無人飼養之流浪狗,經通知陳姓男子到案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移請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裁定。 第二分局呼籲,帶毛小孩散步時,一定要繫好牽繩並多加看顧,避免毛小孩暴衝,造成無辜民眾受傷或受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