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為維護路口安全,展現政府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規劃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
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圖: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表示,112年1至3月份各警察機關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件計30717件,較去年同期12893件增加17824件(+138%),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尚待加強。
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圖: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指出,為了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法完成,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圖: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強調,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