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5月2日起使用「台灣Pay」即可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環保署再次響應數位轉型,擴展電子支付方式、搭配繳款單無紙化,降低碳排放,讓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既輕鬆省時,又節能愛地球。
依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環保署公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簡稱責任業者)應於每單月30日前於「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簡稱申報系統) (https://recycle1.epa.gov.tw/sys/business/)申報營業(進口)量並繳款。繳費管道方面,環保署已提供金融機構、郵局、4大超商、美廉社、ATM、網路銀行及全國繳費網(e-bill)等便利且多元的選擇,考量近年行動裝置與網路十分普及,以手機進行申報的責任業者也逐年增加,環保署與台灣Pay合作,新增行動支付管道,提供責任業者快速、方便、安全的全新選項。
環保署表示,申報系統本次增的行動支付QR Code,同時支援新版繳款單以及電腦版、行動版申報系統頁面等呈現方式,責任業者可以透過台灣行動支付APP掃瞄QR Code,隨時隨地繳款,方便快捷。
目前環保署公告應回收之責任物有容器、機動車輛、鉛蓄電池、輪胎、電子電器(含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及電風扇)、資訊物品、乾電池及照明光源等13大類33項,這些物品或容器的製造或進口業者,即為責任業者,應向環保署辦理登記,於每單月30日前,上網申報營業(進口)量且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若有申報及繳費相關問題,可撥打資源回收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洽輔導專線 (02) 2370-5888分機3414、3416~3421。
(新聞來源:環保署)